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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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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我校档案工作体系,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师生服务,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档案工作负责人应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2.兼职档案员应为学校正式职工。

二、兼职档案员的基本职责

1.负责本学院和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坚持平时立卷;根据不同种类的文件材料编制预立卷目录,合理存放,妥善保管

2.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各门类档案,并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3.认真学习、执行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4.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将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见附件)于4月2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279246881@qq.com,同时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报送行政楼2楼231室。

附件: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

 

 

                      图书馆(档案馆)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