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更好地利用档案,严守档案秘密,档案室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不得泄露档案秘密。
二、学院秘密级档案的利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机密以上由办公室主任签注意见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三、密级确立后,非鉴定和批准,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解密或降低密级,更不得将秘密级以上材料文件擅自外借、转抄、复制、翻印。
四、校党委会议记录查阅利用时必须由正式党员二人并经校党委书记批准方可查阅,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