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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 发布时间:2019-03-04

一. 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可按本办法借阅图书
 二. 图书借阅程序
    1. 我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在开架书库自选所需图书。入库时凭本人一卡通到验证处登记,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库。
    2. 本馆图书为计算机管理图书,读者可利用读者终端查询检索有关图书信息。
   
3. 找书时必须正确使用代书板(代书板上有使用说明或请工作人员示范),浏览过而不想借阅的图书要及时归位,防止乱架。
    4. 读者将所需借阅的图书置于出纳台上,自觉等候,待工作人员办理好借阅手续后,将所借图书和一卡通一并收好。
   
5. 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请勿带出室外,以免引起误会。
 三. 借书数量及期限
    1. 借阅图书数量:学生最多可借图书2册;教职工最多可借图书10册。非计算机管理的图书另计。(见本款3条)
   
2. 借书期限:学生借期为1个月,到期可续借;教职工借期为3个月,到期可续借。
    3. 闭架图书(指非计算机管理的图书):学生可借1册,教职工可借4册,借书期限均为1个月,直接到闭架书库登记借书。
   
4. 在假期内到期未还的图书,可延长到开学后两周内还回,不为超期。
 四. 还书程序及超期罚款
    1. 读者还书时,直接将书送至还书处即可,由工作人员为你注销。
   
2. 若借阅书籍超期归还时,按每超期一日0.1元/册计收罚金。
    3. 未交清罚款者暂停借阅图书。